|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905 華紙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2/01/30 | 發言時間 | 17:25:01 | 發言人 | 林谷豐 | 發言人職稱 | 營運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579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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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花蓮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處分罰鍰新台幣十萬元整。 | ||||
| 符合條款 | 第 | 26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01/30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01/30 2.發生緣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導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來廠稽查紙漿製造 程序(M02)操作情況,其中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之操作紀錄壓差與許可證核准 控制範圍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新台幣10萬元。 3.處理過程:經查稽查之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於操作壓差低於許可證核准控 制範圍,已要求操作單位加強操作管理,控制壓差於許可證登錄範圍內,避免再 有操作控制不符許可證登錄範圍內情形發生。 4.預計可能損失:無。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如處理過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