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28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703,320,267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3/04/29~103/06/28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8.50~13.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7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全體出席董事一致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3年4月28日第16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
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
公司股份35,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七八,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三.四五,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上述股份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八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凱基證券公司之評估意見,本公司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
普通股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
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前述之NT$ 2,703,320,267元係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預定買回
股份之最高總金額上限為NT$455,0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