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公司代號 | 1905 |
| 2 | 公司名稱 | 華紙 |
| 3 | 公司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51號 |
| 4 | 買回股份目的 |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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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董事會決議日期 |
10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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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 1,257,835,316 |
| 8 | 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 0 |
| 9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0 | 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 0 |
| 11 | 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 0.00% |
| 12 | 買回股份種類 |
普通股 |
| 13 | 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 | A.保留盈餘(元): 3,890,214,607 |
|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0 |
|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 |
|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1,186,894,340 |
| E.A+B-C-D 合計(元): 2,703,320,267 |
| 14 | 預定買回之期間 | 開始日期:
103/04/29 |
| 結束日期:
103/06/28 |
| 15 | 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 35,000,000 |
|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 | A/B 2.78% |
| 16 | 買回區間價格(元) | 最低: 8.5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
| 最高: 13.00 |
| 17 | 買回方式 |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
| 18 |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
無。 |
| 19 | 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
無。 |
| 20 |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
全體出席董事一致通過。 |
| 21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
不適用。 |
| 22 |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
不適用。 |
| 23 |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3年4月28日第16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 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 商營業處所)買回本 公司股份35,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七八, 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三.四五,茲聲明本公司董事 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 況,上述股份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八人均同 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
| 24 | 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
依凱基證券公司之評估意見,本公司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 間尚屬合理,而買回 普通股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 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 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
| 25 | 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
前述之NT$ 2,703,320,267元係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本公司董 事會決議之預定買回 股份之最高總金額上限為NT$455,0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