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4
2.減資緣由:為提升股東權益及投資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款。
3.減資金額:新台幣1,200,000,000元
4.消除股份:120,000,000股
5.減資比率:9.81%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1,028,353,16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4/06/23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1,102,835,316股,100%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所有不滿一股之畸零股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承購該股份。
(2)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擬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俟股
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
準日等相關事宜。
(3)嗣後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或其他影響股份變動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
數量,股東減資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及相
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