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905 華紙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5/12 發言時間 16:59:13
發言人 陳瑞和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96299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6/05/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6/05/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志成-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營利事業經理人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
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黃志成董事兼總經理迴避外,其
餘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黃志成-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深圳市經綸紙品有限公司-董事長
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董事
肇慶鼎豐林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市經綸紙品有限公司-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彩田南路彩虹大廈21E
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南街鎮首約
肇慶鼎豐林業有限公司-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南街鎮首約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深圳市經綸紙品有限公司-各類紙張、紙板之生產、加工及銷售
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紙漿、書寫及印刷用紙、道林紙之產銷業務
肇慶鼎豐林業有限公司-苗木之培育及銷售、造林、伐木及其他林業暨林木之銷售
                        、加工及運輸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