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905 華紙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8/23 發言時間 18:22:37
發言人 陳瑞和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962998
主旨 公告本公司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而遭花蓮縣政府 行政裁罰事宜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06/08/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8/23
2.發生緣由:花蓮縣政府來函,本公司因花蓮廠周界及木質素回收鍋爐煙道異味,處
以行政罰鍰。
3.處理過程:花蓮縣環保局於106年06月09日至花蓮廠稽查,因廠區周界及木質素回
收鍋爐之異味來函裁罰,經廠區人員檢查當日各製程均正常運轉,防制設備亦無故
障或異常狀況,對此裁罰事件,公司將提出行政訴願溝通。
4.預計可能損失:新台幣15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公司將提起行政訴願,並加強空污日常檢測工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