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907 永豐餘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3/05/31 | 發言時間 | 20:49:33 | 發言人 | 駱秉正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3968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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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子公司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新屋廠鍋爐氮氧化物 排放濃度超標收到桃園市環保局罰款通知 | ||||
| 符合條款 | 第 | 26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3/05/31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3/05/31 2.事實發生主體:代子公司申報: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 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子公司於113/5/31收到桃園市環保局罰款通知因新屋廠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超標 之罰款通知。 4.處理過程:桃園市環保局於113年4月18日至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新屋廠進行氣狀汙染物 之排放檢測,檢測因與標準不符,處以行政罰鍰。 5.處分情形:行政罰鍰 6.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3,600,000 元 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行政罰鍰360萬 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無 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設備臨時故障,目前已修復正常運轉。 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否 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