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909 榮成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1/10 發言時間 16:21:26
發言人 鄒永芳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5581-1777#550
主旨 補充原101/12/17代重要子公司L&C CO.,(BVI)LTD.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 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符合條款 23 事實發生日 102/01/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1/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榮成紙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L&C CO.,(BVI)LTD.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71506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7392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2069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9461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業周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87910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69379
5.計息方式:
資貸利率:3個月Libor+1.3%。
6.還款之:
(1)條件:
1.USD400萬元還款之條件為到期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2.USD300萬元還款之條件為到期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3.USD300萬元還款之條件為到期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4.USD450萬元還款之條件為到期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2)日期:
1.USD400萬元還款之日期為民國102年12月17日。
2.USD300萬元還款之日期為民國102年12月17日。
3.USD300萬元還款之日期為民國102年12月17日。
4.USD450萬元還款之日期為民國102年12月17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94612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8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係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透過重要子公司
L&C CO.,(BVI) LTD.貸與榮成紙業(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再間接貸與
浙江榮成紙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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