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909 榮成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8/30 發言時間 18:18:46
發言人 鄒永芳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5581-1777#550
主旨 公告彰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裁處本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 法罰鍰新台幣10萬元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02/08/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8/30
2.發生緣由:彰化縣政府境保護局於102年5月27日派員稽查固定污染源鍋爐汽電共生程序
MO1,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004))粒狀污染物稽查檢測,經檢驗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
濃度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
3.處理過程:收到彰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裁處書並依規定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增加除霧器定期沖洗次數及預冷段沖洗水改用清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