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02 中鋼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08/12 發言時間 11:57:02
發言人 林弘男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8021111 ext:2003
主旨 代子公司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澄清104.08.12經濟日報 第A7版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4/08/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8/12
2.公司名稱: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關於經濟日報針對子公司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將興建室內原料儲存場
之報導
7.發生緣由:
有關經濟日報報第A7版報導所述:「…,旗下中龍鋼鐵將斥資90億元,在台中港規劃
興建三座面積各為16個足球場大小的室內原料儲存場,避免煤灰揚塵污染空氣。」
本公司代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如下:
關於報載有關中龍將推動室內原料儲存場工程,規畫斥資新台幣90億元乙事,目前
相關投資仍內部評估中,實際投資金額尚須提報董事會核定通過,
並將依規定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特此說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