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02 中鋼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7/01 發言時間 00:11:10
發言人 王錫欽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8021111 ext:2003
主旨 105.06.30中時電子報報導說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6/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6/30
2.公司名稱: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轉投資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間接持有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25%股份
5.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
6.報導內容:
關於中時電子報報導所述:「越南廠水源污染事件 台塑道歉願賠5億美元」。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
本公司說明如下:
對於越南政府所公佈之調查報告,以及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的回應,
本公司表示尊重。越南政府調查結果認為事件是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
下承包商在試車階段所造成的問題,惟目前賠償金額尚未確定,後續將依責任歸屬
向下承包商求償,減少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及其股東損失。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