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07 燁興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1/27 發言時間 16:01:29
發言人 顧季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111111-502
主旨 代子公司義大華都企業(股)公司公告擬與母公司(燁興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簽立土地不動產買賣契約修正協議書。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2/11/27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01/12/26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代子公司義大華都企業(股)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一、本公司於101年12月27日與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燁興公司)
簽立高雄市鼓山區龍東段地號16、17及18號之土地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二、由於本公司於101年2月向高雄市政府提出建造執照申請,因申請作業繁
瑣,至102年10月3日才取得建造執照,以致影響後續辦理融資貸款之進度,
亦造成本公司不及於102年12月27日前支付買賣價金尾款。
三、擬向燁興公司申請延後支付買賣價金尾款,並簽訂土地不動產買賣契約
修正協議書,將支付買賣價金尾款日期修正為103年12月27日前支付,且申
請不視為違反上述土地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約定。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不適用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簽訂契約修正協議書等其他相關事宜,尚待母公司(燁興企業股份有限
公司)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