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07 燁興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6/06/21 發言時間 15:57:24
發言人 陳森龍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111111-502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6/06/2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6/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  張文壹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489,483,159權票決後,
 贊成:488,384,379權 佔表決權總數99.77%,反對:924,132權,無效:0權,
 棄權/未投票:174,648權 ,贊成權數已達法定通過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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