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08 高興昌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11/08 發言時間 16:31:45
發言人 林子惠 發言人職稱 財會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555615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11/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1/08
2.公司名稱: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第18屆第9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一、承認本公司102年第3季財務報告。
二、授權董事長出售冷軋廠機械設備資產或設備轉投資案。
三、通過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102年11月8日,僅供向經濟部辦理減資變更登記用,
詳細減資時程請參考本公司今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之重大訊息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