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08 高興昌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1/15 發言時間 15:28:34
發言人 徐邦峰 發言人職稱 鋼管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555614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3/01/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1/15
2.公司名稱: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第21屆第12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通過本公司與國城建設合作參與高雄市政府「大眾捷運系統橘線O13站及黃線Y10站
土地開發案」,獲選最優申請人,共同出資成立以下公司後與高雄市政府簽約。
O13公司名稱:大東智捷股份有限公司
發起設立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億元,本公司出資比例35%,
投資金額為新台幣3500萬元(3,500,000股,每股10元)。
Y10 公司名稱:大港捷匯股份有限公司
發起設立實收資本額新台幣玖千萬元,本公司出資比例35%,
投資金額為新台幣3150萬元(3,150,000股,每股10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