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12 春雨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8/09 發言時間 19:37:54
發言人 李明晃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2141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事宜。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2/08/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02/08/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總經理李明晃、副總經理李世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登記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總經理李明晃、副總經理李世和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上海春日機械工業有限公司:董事李明晃、董事李世和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清浦區白鶴鎮紀鶴公路663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緊固件加工機械及工模具等製造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列入合併財務報表子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皆為法人代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