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12 春雨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6/25 發言時間 10:49:57
發言人 李明晃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2141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含經理人)競業禁止 限制事宜。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3/06/2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輝政、孫得賓、李明晃、李世和、王炯棻。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登記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林輝政、孫得賓、李明晃(兼總經理)、李世和(兼副總經理)、王炯棻。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上海春日機械工業有限公司:
. 董事長:孫得賓   董事:林輝政、李明晃、李世和、王炯棻。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清浦區白鶴鎮紀鶴公路663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緊固件加工機械及工模具等製造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列入合併財務報表子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皆為法人代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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