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13 中鋼構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6/22 發言時間 15:41:00
發言人 王永志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7-6168688分機21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兼總經理陳瑞騰先生 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1/06/2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瑞騰,本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鑫尚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興達海洋基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兼總經理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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