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15 豐興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2/06/24 | 發言時間 | 13:40:06 | 發言人 | 林大鈞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室特別助理 | 發言人電話 | (04)2556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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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申請於本市后里區后里段371地號等2筆補辦建築執照乙案。 | ||||
| 符合條款 | 第 | 26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06/24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06/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於本市后里區后里段371地號等2筆補辦建築執照乙案, 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擅自建造,補辦理建築執照部分,依同法第86條及「臺中市建築案 件行政裁罰基準」規定處新臺幣1,183,945元。 3.處理過程:行政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新臺幣1,183,945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補辦建築執照部分,已進行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