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15 豐興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2/06/28 | 發言時間 | 15:06:28 | 發言人 | 林大鈞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室特別助理 | 發言人電話 | (04)2556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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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遭環保局罰款新台幣三十萬元整. | ||||
| 符合條款 | 第 | 26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06/28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06/28 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豐興鋼鐵產能變更環境影響說明會」案,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 第17條規定:「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 。」規定, 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 鍰額度裁量基準」規定,裁處罰鍰新臺幣30萬元。 3.處理過程:行政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新臺幣3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已提出「豐興鋼鐵產能變更環境影響說明會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並已審核通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