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0 美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3/04 發言時間 14:51:10
發言人 吳倫吉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9-1199#213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黃春發經最高法院宣判無罪定讞。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2/03/04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黃春發,最高法院,
102年台上字第738號。
2.事實發生日:102/03/04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黃春發因土地交易案件,經最高法院宣判
無罪定讞。
4.處理過程:無。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該案件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營運正常良好,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不發生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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