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7/0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20,391,03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3/07/08~103/09/0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9.45~20.15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5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1/4/26~6/4買回5佰萬股,101/6/21~8/16買回5佰萬股,101/10/31~12/28買回3佰萬股,
103/4/1~5/16買回3佰萬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一、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消除
股份。
1.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820,391,034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3年7月8日至103年9月7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4,000,000 股。
6.買回區間價格:每股9.45元至20.15元。董事會決議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7.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52%
9.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3,000,000 股。
10.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買回,於
101/4/26~101/6/4買回公司股份5,000,000股(已辦理股份銷除),
101/6/21~101/8/16買回公司股份5,000,000股(已辦理股份銷除),
101/10/31~101/12/28買回公司股份3,000,000股(已辦理股份銷除),
103/4/1~103/5/16買回公司股份3,000,000股(未辦理股份銷除)。
11.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一0三年七月七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
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4,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52,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
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2.7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
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6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買回股份,爰經董事會民國一○三年
七月七日決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於民國一○三年七月八日至一○三
年九月七日間執行買回公司股份4,000仟股,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
二條規定,訂定其買回股份區間價格為9.45元~20.15元。
上開所訂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業經本會計師予以評估竣事,茲將評估情形
說明如下:
一、訂定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
美亞鋼管廠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上
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訂定買回區間價格如下:
(一)買回區間價格之上限:
(a)依收盤價計算之上限:
1、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 13.43 元
2、董事會決議前三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 13.21 元
3、max【1;2】= 13.43元
4、13.43元×150﹪= 20.15 元
(b)依面額與每股淨值計算之彈性上限:
1、面額= 10 元
2、每股淨值= 13.65元
3、min【1;2】= 10元
(c)買回區間價格之上限=max【20.15;10 】= 20.15元
(二)買回區間價格之下限計算:
1、董事會決議日收盤價= 13.50元
2、13.50元 × 70﹪= 9.45 元
(三)上述買回區間價格計算所引用之財務資料,經核對計算尚無不符。
二、訂定買回股數所依據之財務資料::
(一)買回股數之上限: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
美亞公司可買回股數最高上限為26,253仟股,故美亞公司本次預定買回股數4,000仟股加計
公司歷次已買回尚未辦理轉讓、轉換或註銷之股份3,000仟股共計7,000仟股,尚低於可買回
股數最高上限,故應屬適法。
(二)收買股份金額上限: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
公積之金額並減除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美亞公司可收買股份金額最高限額為820,391
仟元,美亞公司本次擬收買股份金額為37,800仟元~ 80,600仟元,尚未逾可收買股份金額最
高限額,故應屬適法。
三、依買回區間價格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之財務狀況之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
董事會決議前最近 擬制性資料 擬制性資料
期(103年度第一季) 假設計畫買回公司 假設計畫買回公司
經會計師核閱之財 股份均依買回區間 股份均依買回區間
務報告 價格上限20.15買回 價格下限9.45買回
-------- -------- --------
資產總額(仟元) 6,412,570 6,331,970 6,374,770
股權淨值(仟元) 3,584,644 3,504,044 3,546,844
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未減除前次尚未註銷庫藏股) 262,533 258,533 258,533
現金流出(仟元) - 80,600 37,800
每股淨值(元)(按期末流通
在外股數計算) 13.65 13.55 13.72
每股盈餘(元)(按期末流通
在外股數計算) (0.13) (0.14) (0.14)
負債比率(%) 40.28% 40.79% 40.52%
股東權益報酬率(%) (0.73%) (0.76%) (0.75%)
速動比率(%) 78.75% 75.07% 77.03%
流動比率(%) 135.82% 132.14% 134.09%
依上表所示,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
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
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