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0 美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3/25 發言時間 17:27:54
發言人 吳倫吉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9-1199#213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五年股東常會案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5/0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5/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楊梅區青年路三號(中華汽車人力培訓中心)。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報告事項
(一)、報告一○四年度營業狀況。
(二)、監察人審查一○四年度決算報告書。
(三)、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
(四)、其他報告事項。
三、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本公司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四、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二)、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序」案。
(三)、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五、選舉事項:選舉本公司第20屆董事。
六、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七、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5/04/2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5/06/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一○五年股東常會董事提名權
(一)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或所提名董事人
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
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
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
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二)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名董事候選人者,本公司將於105年4月11日至105年4月
20 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董事候選人提名,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5
年 4月20 日17時前送(寄)達蓋有原留印鑑之提名文件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
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受理提名地點: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四)受理處所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3段二之1號12樓 電話:(02)2509-1199
(五)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40日前,將審查結果通知提名股東,對於未列入候選人
名單者,並應敘明未列入之理由。
二、本公司一○五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權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
符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
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5年4月11日至105年4月
20 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5年 4月20日
17時前送(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受理提案地點: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四)受理處所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3段二之1號12樓 電話:(02)2509-1199
(五)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審查結果通知提案股東,對於未列之議案
,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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