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 |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
103年3,407,000股,104/7/13~104/12/18共12,000,000股,104/12/2
9~105/02/24共3,000,000股,105/5/3-105/10/14共7,000,000股。 |
| 20 |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
一、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本公司股份,並辦理消除股份。 1.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500,196,059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5年11月10日至106年1月9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3,000,000 股。 6.買回區間價格:每股8.96元至19.53元。董事會決議當公司股價 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7.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24% 9.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 4,000,000 股。 10.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 權益而買回,於 103/4/1~103/7/31買回公司股份3,407,000股(已辦理股份銷除), 104/7/13~104/12/18買回公司股份12,000,000股(已辦理股份銷除) , 104/12/29~105/02/24買回公司股份3,000,000股(已辦理股份銷除) , 105/05/03~105/06/03買回公司股份3,000,000股(已辦理股份銷除) , 105/06/20~105/08/03買回公司股份3,000,000股(未辦理股份銷除) , 105/08/16~105/10/14買回公司股份1,000,000股(未辦理股份銷除) 。 11.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