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0 美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2/24 發言時間 16:05:12
發言人 吳倫吉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9-1199#213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接獲民事起訴狀事宜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6/02/24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被告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黃春發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不適用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不適用
4.事實發生日:106/02/2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出民事
起訴狀事。
6.處理過程:訴之聲明,一、被告黃春發擔任被告志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職務應予
解任。二、訴訟費用由被告共同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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