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0 美亞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3/08 發言時間 16:29:54
發言人 吳倫吉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9-1199#2130
主旨 公告本公司對王凱裕(原名:王旭陞)刑事訴訟案請求 上訴事宜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6/03/08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告訴人: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王凱裕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原判決案號:105年度審易字第4067號
4.事實發生日:106/03/0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106年3月6日收到本公司對王凱裕(原名:王旭陞)
刑事訴訟案判決。
6.處理過程:因被告涉犯背信案件,依法提出刑事請求上訴狀。。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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