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08/01/24
1公司代號2020
2公司名稱美亞
3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3段二之1號12樓
4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5董事會決議日期 108/01/24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224,526,100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747,000,125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247,140,949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102,504,233
E.A+B-C-D 合計(元): 891,636,841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108/01/25
結束日期: 108/03/24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2,000,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0.89%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9.98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最高: 21.29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 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實際買回股份期間 預定買回股數(股)(A) 實際已買回股數(股)(B)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B/A)
107/10/30 ~ 107/12/13 3,000,000 3,000,000 100.00
107/08/14 ~ 107/09/27 3,000,000 3,000,000 100.00
106/12/28 ~ 107/01/31 3,000,000 3,000,000 100.00
106/07/13 ~ 106/08/25 3,000,000 3,000,000 100.00
105/12/23 ~ 106/01/06 3,000,000 600,000 20.00
105/08/16 ~ 105/10/14 3,000,000 1,000,000 33.00
105/06/20 ~ 105/08/03 3,000,000 3,000,000 100.00
105/05/03 ~ 105/06/03 3,000,000 3,000,000 100.00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第17次申請預定買回股數3,000,000股,實際買回股數1,000,000
股。
(2)第18次申請預定買回股數3,000,000股,實際買回股數 600,000
股。
未執行完畢原因:因買回股份執行期間,股價已漸趨穩定,為尊重並
回歸市場機制,故未
全數執行完畢。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擬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提請  討論。

說 明:
一、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
公司股份,並辦理股
份銷除。
1.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891,636,841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8年1月25日至108年3月24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2,000,000 股,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之比率:0.89%。
6.買回區間價格:每股9.98元至21.29元。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
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
行買回公司股份。
7.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決 議: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民國一0八年一月廿四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
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
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
股份2,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0.89,且買
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2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
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
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買回股份,爰
經董事會民國一○八年
一月二十四日決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於民國
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至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間執行買回公司股份2,000仟股,並依「上
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
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其買回股份區間價格為9.98元~21.29
元。
上開所訂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業經本會計師予以評
估竣事,茲將評估情
形說明如下: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
股份,除造成現金流
出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
、速動比率、流動比
率,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