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2 聚亨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2/24 發言時間 17:25:10
發言人 侯英腆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7-6212191
主旨 代子公司開曼聚亨公告變更太宇公司持股比率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3/02/24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太宇股份有限公司(TY Steel Co., Ltd.)股票
2.事實發生日:103/2/24~103/2/24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7,485,000股、每股泰銖10元共泰銖74,850,000元,約NTD 73,353千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變更後對太宇持股增加為64.27%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轉投資子公司,價格參考為原始設立面額泰銖10元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變更後累計出資79,690,200股,金額泰銖796,902,000元,
股票因太宇聯貸案借款設質。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率:5.4%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4.24%
營運資金 510,611千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調整開曼聚亨對太宇公司持股比率,由原先決議58.23%增加為64.27%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