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2 聚亨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6/14 發言時間 16:26:53
發言人 侯英腆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212191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事宜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5/06/1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黃文松
董事     黃何銳女
獨立董事 吳忠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權總數:326,642,338
贊成權數:326,094,059
反對權數:444,307
棄權權數:103,972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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