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2 聚亨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8/11 發言時間 15:53:55
發言人 王敏華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212191
主旨 公告本公司為他人背書保證違反規定改善計畫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8/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11
2.公司名稱:聚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TY STEEL Co., LTD.背書保證金額新台幣2,520,280千元,
因108年出售60%股權後,致背書保證對象不符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規定,奉金管會金管證審字第1100352299號要求訂定改善計畫。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訂定改善計畫並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控管,
會盡速向銀行提出申請取消背書保證,預計111/1/31前完成改善計畫。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