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2 聚亨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4/03/10 發言時間 15:03:05
發言人 王敏華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21219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認列資產減損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3/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公司名稱:聚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公報「資產減損」規定,於民國113年度認列
          資產減損損失計新台幣156,458仟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減損不涉及現金流量,對本公司營運並無重大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