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3 燁輝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1/12 發言時間 14:02:44
發言人 陳永賢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611-7181
主旨 更正109年11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資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1/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12
2.公司名稱:燁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109年度11月份資金貸與聯輝開發公司,資金貸與他人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誤植更正。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資金貸與他人,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為60,000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資金貸與他人, 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為65,000仟元
9.因應措施:更正資金貸與他人申報資訊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