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5 千興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6/23 發言時間 17:03:01
發言人 葉碩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6)5703271
主旨 公告本公司重整案向法院提出民事抗告
符合條款 5 事實發生日 105/06/23
說明
1.聲請或收到法院通知書日期:105/06/23
2.法院名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3.發文日期:105/06/23
4.發文字號:105年度整字第1號,105年度整聲字第1號(原審案號)
5.公司名稱: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6.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7.若為母公司或子公司,其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8.聲請人或重整人:千興不銹鋼(股)公司
9.聲請或通知書內容:本公司依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國105年6月8日
之重整駁回裁定向法院提出民事抗告
10.負債總額:1,405,117仟元(105年第1季季報)
11.處理過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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