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5 千興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6/10/12 發言時間 14:17:54
發言人 葉碩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6)5703271
主旨 代子公司千盈投資(股)公司.千億投資(股)公司 及摩力美科技(股)公司簡易合併案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10/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10/12
2.公司名稱: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千興不銹鋼(股)公司與千盈投資(股)公司.千億投資(股)公司
及摩力美科技(股)公司於106年10月12日經雙方召開董事會決議
通過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合併基準日暫定為
106年11月27日。合併後以千興不銹鋼(股)公司為存續公司,
千盈投資(股)公司.千億投資(股)公司及摩力美科技(股)公司
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之中文名稱仍為「千興不銹鋼(股)
公司」。自合併基準日起,千盈投資(股)公司.千億投資(股)
公司及摩力美科技(股)公司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
千興不銹鋼(股)公司概括承受。
6.因應措施:另採報紙公告及各債權人發函通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通知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條規定及
企業併購法第23條規定辦理,千盈投資(股)公司.
千億投資(股)公司及摩力美科技(股)公司債權人對上開合併
決議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
逾期視為無異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