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5 千興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8/30 發言時間 13:45:12
發言人 葉碩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6)5703271
主旨 公告法院執行假扣押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7/08/30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聲扣字第23號
4.事實發生日:107/08/3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認有扣押被告之財產,
保全與追徵之必要,而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裁定
扣押標的:
臺南市麻豆區埤頭段地號0402-0002等73筆地號土地及座落其中部份土地之
臺南市麻豆區小埤里苓子林8之12號廠房(建號分別為埤頭段00178-000、
00178-001、00178-002、00178-003、00178-004、00178-005、00178-006等7筆)
6.處理過程:依法院規定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保全與追徵為不動產之扣押對公司財務業務
暫時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待臺灣臺南地方檢查署偵查完畢,釐清問題再處理後續相關問題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