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7 大成鋼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3/06/12 發言時間 16:33:39
發言人 林炳文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2701756#6007
主旨 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3/06/1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謝麗雲 董事長
  (2)謝榮坤 董事
  (3)立基工業(股)公司代表人:歐怡蘭 董事
  (4)蔡朝進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同類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
  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謝麗雲 董事長
  (2)謝榮坤 董事
  (3)立基工業(股)公司代表人歐怡蘭董事-〝不適用〞
  (4)蔡朝進 董事-〝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謝麗雲小姐,兼任公司如下:
     石家庄大成冀台精密鑄造有限公司 董事長
  (2)謝榮坤先生,兼任公司如下:
     石家庄大成冀台精密鑄造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石家庄大成冀台精密鑄造有限公司-中國河北省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豐產路2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石家庄大成冀台精密鑄造有限公司-生產和銷售不銹鋼閥門及不銹鋼精密鑄造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石家庄大成冀台精密鑄造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
  93.1%之轉投資事業,是以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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