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30 彰源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3/03/26 發言時間 16:46:57
發言人 施義正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5-55716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第四條條文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3/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3/26
2.公司名稱:彰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3/03/26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原辦法
訂立於100年11月29日。
8.因應措施:修訂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辦法第四條條文,修訂內容對照如下:
修訂前: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員工,且其前一年度及當年度未觸犯本公司「工作規則」
遭受處分者,均得享有認購庫藏股之權利。
修訂後: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國籍員工,且其前一年度及當年度未觸犯本公司「工作
規則」遭受處分者,均得享有認購庫藏股之權利。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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