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32 新鋼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2/03/18 | 發言時間 | 15:14:51 | 發言人 | 江美華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2020152轉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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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 | 17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03/18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大園廠(桃園縣大園鄉大園工業區民生路119號)
4.召集事由:依公司法第170條規定:股東常會應於每年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
股東常會之議程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1年度對外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情形報告。
(4)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
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數額報告。
(5)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及討論事項:
(1)承認101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4)討論「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5)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持股1%以上之股東提案受理期間102/4/08~102/4/18。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