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38 海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5/08 發言時間 17:27:27
發言人 楊建璋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8021011
主旨 更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5/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5/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106年6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
113號(亞柏會館)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
(2)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報告。
(3)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5年度決算表冊案。
(2)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第十七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選舉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股東資格: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
提出106年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
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2.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高雄市小港區沿海二路12號,電話:07-8021011 )。
3.本公司受理持有1%以上股份股東之提案期間:106年2月21日
起至106年3月2日止受理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6年
3月2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
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附件『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4.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