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38 海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12/11 發言時間 14:56:46
發言人 楊建璋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8021011
主旨 本公司澄清1081211蘋果日報A1版報導高雄空汙王相關說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12/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12/11
2.公司名稱: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空汙大戶海光排名第六名
7.發生緣由:依據蘋果日報A1版所述「..其次是鋼鐵業的中鋼、中龍及海光共3家..」
誤植海光排放量290,000公斤,但本公司於環保署實際申報數為13,921公斤,誤差
達21倍。
8.因應措施:本公司說明如下:
本公司生產製程係採電力與天然氣,並未採用煤碳及燃料油,製程排放懸浮微粒
甚少且都在安全範圍。對蘋果日報未盡詳查而誇大誤植排放量,致對本公司商譽與
企業形象造成傷害,本公司已就誤植內容請蘋果日報迅速澄清,並行使訴訟權利。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