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62 橋椿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6/30 發言時間 18:02:03
發言人 楊淑絹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室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22582062
主旨 本公司參與臺中港港埠產業發展專業區土地租用公開甄選通過事宜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6/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6/30
2.公司名稱: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本公司經103/1/10董事會決議通過參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
     司之『臺中港港埠產業發展專業區(I)9.1449公頃土地出租案』公開甄選事宜。
  (2)本公司於103/3/14遞交甄選文件,經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通過成為「臺中港
     港埠產業發展專業區(I)9.1449公頃土地出租案」之“合格投資人”;並於同
     年06/30經第二階段(綜合評選)審查通過成為該案之“最優投資人”。本公司
     應於簽約後辦理環評許可申請作業,若環評許可未通過則撤銷本租賃契約,並
     退回履約保證金;若環評許可通過後,則將環評相關資料列為本租賃契約之附
     件並辦理土地點交,惟環評通過許可前本公司不得進行開工興建。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