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62 橋椿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7/19 發言時間 18:09:33
發言人 楊淑絹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室資深特助 發言人電話 04-25652062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橋椿金屬(珠海)有限公司 公告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05/07/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7/19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重要子公司橋椿金屬(珠海)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
   橋椿金屬(珠海)有限公司依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審計報告中
   按2015年度稅後利潤人民幣27,322,751.47元之10%計提法定盈餘公積,
   計提金額為人民幣2,732,275.15元。其餘盈餘保留作為公司營運資金,
   不分配股利。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