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62 橋椿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6/02/13 | 發言時間 | 17:04:28 | 發言人 | 楊淑絹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長室資深特助 | 發言人電話 | 04-22582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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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接獲臺中港務分公司終止 「臺中港港埠產業發展專業區(I)4.57公頃土地租賃契約」函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2/13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02/13
2.公司名稱: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承租臺中港港埠產業發展專業區(I) 4.57公頃土地,
因該用地屬臺中港區核心地段,本公司認為依投資計畫在該
址設立金屬加工廠,與目前的港區建設規劃觀光商務專區方
向落差甚大。
(2)臺中港務分公司來函同意提前終止土地租賃契約,自106年3
月7日起停止計收土地使用費,並退回本案履約保證金。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承租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園區及后里園區土地做為替
代方案,終止該土地租賃契約,不致重大影響短期擴廠計畫。本
公司將視市場需求,重新向臺中港務分公司申請承租其他區塊擴
廠用地。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將提請最近一次董事會追認。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