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62 橋椿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12/05 發言時間 17:34:57
發言人 楊淑絹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室資深特助 發言人電話 04-22582062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6/12/05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12/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12/05
2.公司名稱: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預計出售鹿港廠土地及建物予公司董事之配偶,包括位於彰化縣鹿港鎮振
興段土地,面積約936坪;及位於彰化縣鹿港鎮鹿和路三段498巷廠房,總面積約
2,421坪。
    本案不動產帳面價值新台幣(以下同) 56,347仟元,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
事務所之鑑價金額為63,470仟元,預計交易金額為72,090仟元,扣除土地增值稅
2,266仟元後,預估稅前處分利益約為13,477仟元。
     該廠區於民國94年停產迄今逾12年,目前部份廠區做為倉儲使用,部份廠區出租,
且由於廠區並未臨路,係借道本公司董事配偶黃碧華女士之土地,才能通行,資產
使用受限。本公司為活化資產,增進資產有效利用,故尋求黃女士承接此案不動產,
並業經黃女士同意購買,及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