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69 運錩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9/16 發言時間 17:21:49
發言人 顏德威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969-58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代收價款行庫及存儲專戶行庫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9/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9/16
2.公司名稱:運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0/09/16
(2)公司債代收價款行庫: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3)公司債存儲專戶行庫: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苓雅分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