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01 南港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6/04 發言時間 15:08:24
發言人 郭美航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071000#215
主旨 董事會通過重要討論議案,有關南港廠土地開發乙案,為股東利益 提出方案由。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6/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6/04
2.公司名稱:南港輪胎(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董事會開會討論有關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南榮開發建築(股)
公司持有南港廠土地開發乙案,為股東利益提出方案,其內容如下:

一、有關南港廠土地開發乙案,基於股東之利益,擬採行下列二個方案:
    (1).由南榮開發建築(股)公司出售二分之一土地,以實現出售土地
        之利益。
    (2).由本公司出售100%子公司南榮開發建築(股)公司二分之一股份
        ,以實現土地之隱含利益。
二、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相關法令辦理。

8.因應措施:
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相關
法令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