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01 南港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3/06/04 | 發言時間 | 15:08:24 | 發言人 | 郭美航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部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707100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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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董事會通過重要討論議案,有關南港廠土地開發乙案,為股東利益 提出方案由。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3/06/04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3/06/04
2.公司名稱:南港輪胎(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董事會開會討論有關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南榮開發建築(股)
公司持有南港廠土地開發乙案,為股東利益提出方案,其內容如下:
一、有關南港廠土地開發乙案,基於股東之利益,擬採行下列二個方案:
(1).由南榮開發建築(股)公司出售二分之一土地,以實現出售土地
之利益。
(2).由本公司出售100%子公司南榮開發建築(股)公司二分之一股份
,以實現土地之隱含利益。
二、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相關法令辦理。
8.因應措施:
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相關
法令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