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3/12/23
2.公司名稱: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自民國99年1月22日開始發行至104年1月
22日到期,依本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買回事宜,並終止上櫃買賣。
8.因應措施: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民國104年1月22日發行滿五年到期,依「發
行及轉換辦法」之規定,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二、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於民國104年1月22日到期,依「發行及轉換
辦法」第10條之規定自民國104年1月13日至104年1月22日停止轉換,並於到期日(104年
1月22日)之次一營業日起(104年1月23日)終止上櫃買賣。
三、本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
記日之始日(民國104年1月13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04年1月9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
換手續。
四、到期還本辦理程序:本公司預計於104年1月30日將到期償還款項以掛號郵寄禁止背
書轉讓支票或匯款方式交付各債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