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01 南港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8/05/16 發言時間 18:41:18
發言人 郭美航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071000#21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8/05/1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5/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張昌平董事。
(2)林君穎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使本公司業務順利拓展及給予董事有更多業務發展空間
擬解除董事受公司法第209條之競業禁止之限制。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票決
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張昌平董事。
(2)林君穎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張昌平董事-擔任南港(張家港保稅區)橡膠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2)林君穎董事-擔任南港(張家港保稅區)橡膠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上海路。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各類輪胎。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所持有之子公司100%轉投資之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