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01 南港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1/26 發言時間 17:17:19
發言人 郭美航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071000#215
主旨 有關110.11.26聯合報刊載本公司說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11/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26
2.公司名稱:南港輪胎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6.報導內容:南港輪胎世界明珠建案......
7.發生緣由:如主旨.
8.因應措施:茲說明如下:
本公司於民國96年出售土地予元瑞、智凱,
有經過鑑價程序,亦有通過董事會,亦有公
告,關係人交易部分也有在財報上揭露,交
易事宜皆符合民國96年的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準則。
另本公司與元瑞、智凱合建分屋,此一事件
於IFRS認定上並非屬關係人交易。併此敘明。
本公司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