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103 台橡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4/06/10 | 發言時間 | 15:29:38 | 發言人 | 袁婉琳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370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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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4/06/10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維達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殷琪、王紹堉、江金山 (2)董事:漢德建設(股)公司 代表人:李子畏、鄭大志 (3)董事:余俊彥 (4)獨立董事:洪永鎮 (5)獨立董事:林進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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